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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投资促进和开放招商的方针政策,承担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自治区投资促进工作管理部门,配合乡村振兴工作。
2.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投资促进目标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并组织实施。研究、统计、分析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情况。
3.负责调查、研究全市产业招商、产业转移工作情况,组织、参与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建立和管理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承担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策划、包装、推介招商引资项目。
4.指导全市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承担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日常工作。
5.承担策划、组织实施全市性重大及专题投资促进活动,开展全市产业招商工作,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投资促进等工作,接洽国(境)内外来访的重要投资考察团组及客商。组织参与全市国(境)内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跟踪、服务工作。
6.参与做好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会同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督查。承担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联系指导全市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受理涉及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析调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办理。
7.协调、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关咨询。组织开展国(境)内外各类重要展会投资促进工作。
8.负责联系和管理驻外招商办事处、代表处,开展投资促进推广和委托招商工作。建立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专业机构的工作联系,构建完善招商引资网络,协调商(协)会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以商引商活动。联系、协调、指导驻桂林异地商(协)会业务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另外,根据桂政办电〔2019〕110 号文件精神,我局作为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本区域利用外资工作,鼓励各地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积极深化利用外资体制机制改革。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投资促进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相当于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投资促进一科、投资促进二科、投资促进三科、政策研究和信息科、项目协调服务科、非公经济服务科、机关党组织,负责全市对内对外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工作和督办重大项目的开工运行情况等。
第二部分: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45001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833.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3.2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6.87万元,下降8.4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4.6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7.45万元,下降11.5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减少及相关办公费用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6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59万元,增长30.2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7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833.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33.2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6.87万元,下降8.4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9.2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招商引资等工作运转费用。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00.89万元,下降17.7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等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拍摄招商宣传片。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支付桂林市宣传视频拍摄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3.6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费用。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0.7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社保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58.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医保支出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88.6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招商引资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0.59万元,增长30.2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1.5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第一书记正常开展工作经费。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第一书记专项经费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41.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8.55%,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减少。
8.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9.年末结转和结余0.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44.6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7.45万元,下降11.57%。其中:基本支出689.15万元,项目支出55.45万元。
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8.23万元,支出决算为74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1.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费用减少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桂林市宣传视频拍摄费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7.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提高。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3.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五)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8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造成差异的原因是退休导致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造成差异的原因是退休导致定额公用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7%,造成差异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8.6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59万元,增长30.26%。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8.64万元。
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70.68万元,支出决算为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0.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因项目的实际发生费用比预算减少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2%,比上年减少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因工作需求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因工作需要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比上年减少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人次减少故费用也减少安排因公出国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支付因公出国住宿费、差旅费、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4%,比上年增加3.4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来访客商人数因工作需求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3次,人次78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机关运行成本。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48万元,下降15.7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成本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预算执行率为90%,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等级为一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项目共10个,涉及财政资金114.62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6个项目因工作原因无需开展绩效自评,其余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为一等。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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